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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商鋪起糾紛 法院調解促和諧
時間:2025-03-12
來源:常德日報·常德融媒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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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日報記者 李張念 通訊員 范亞娉 近日,武陵區(qū)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拖欠商鋪租金引發(fā)的租賃合同糾紛案件,有效化解了出租公司與承租方之間的矛盾,最大限度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,為轄區(qū)營商環(huán)境優(yōu)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據了解,2021年11月,某公司與承租方蔣某簽訂了某商鋪的租賃合同,約定蔣某租賃位于老西門的商鋪用于休閑娛樂、餐飲業(yè)態(tài)的經營。自2023年7月起,蔣某因經營困難未能按時支付租金,累計拖欠租金達一百多萬元。出租公司多次催討未果,遂向武陵區(qū)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蔣某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所欠租金及違約金。
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高度重視,考慮到雙方長期合作關系及承租方的實際經營狀況,決定采取“背靠背”調解方式化解糾紛。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,深入了解案件背景、考量原因及爭議焦點,耐心釋法明理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、互諒互讓。

在調解過程中,法官一方面向承租方蔣某闡明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,督促其履行合同義務;另一方面,向出租公司說明對方當事人的實際困難,建議其適當放寬還款期限,給予一定的經營緩沖期。經過多次協調,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:約定蔣某分期支付拖欠租金,出租公司同意繼續(xù)履行合同,并適當減免部分違約金。此次調解不僅有效化解了矛盾,避免了雙方因訴訟導致的經營損失,很好地維護了相應業(yè)態(tài)的良好發(fā)展,也為類似租賃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化解思路和法律參考。


編輯:殷沁汝